公告訊息
2021/01/18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下載專區
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修正對照表
教育部來函
行政院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