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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 主計室收到未經人事室審核的薪資資料,大可以協助退給人事室,卻選擇退回總圖,延宕審核流程。 主計室收到資料都已經二月下旬,退回總圖後,註定必須三月才能領到一月的薪資,這在貴校的人事流程裡是合理情事嗎? 亦或臨時人員非正式聘用同仁,所以不願給予合理待遇或加以協助呢?
版主回覆 一、 本室每日收受公文及核銷單據甚多,常有因核章不全或內容錯誤致需退件,一般作業程序係為使當事人「了解」自己 承辦案件處理的狀態,不論遞送錯誤或資料錯誤均退回原單位,期當事人能「學習及了解」被退件的原因,避免再犯 ,降低彼此行政成本。 二、 體察同仁均希望早日收到薪資,日後本室若收到薪資所得表無其他應補正事項,僅有漏會人事室情事,將協助逕送 該室補章。惟尚請各承辦人能多熟悉本校行政流程,減少錯誤,方能使後續作業快速順暢。 感謝您的建議 主計室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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