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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計畫購買電子書,使用amazon kindle,節省運費,也較其他電子書網站便宜一倍書價。然而主計室說他們開立的發票不能銷帳(但我們是用他們的發票選項印出發票的),也與amazon的人確認,它們開給任何digital orders都是此制式發票(有對話內容節錄作證),內有訂單編號、訂單內容、價錢、與出售者字樣。如果主計室認為這不可以銷帳,請說明清楚要怎樣的資訊才能銷帳?法律依據為何?蓋海外公司的發票制式,不會因為我一個消費者改變,也不應該因此影響我的權益,更不應該因此要我去貴單位認可開立的發票但書價須超過一倍以上的網站購買電子書。
版主回覆 您好: 經與本室各組瞭解未有案內所述之退件情形,為釐清案件之始末,請您提供退件單,俾利本室查察。 請mail至yapinghuang@ntu.edu.tw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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