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2024/10/24
【教育部函】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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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書函
行政院原函及附件
教育部函